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微蜂网劳务派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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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本条是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义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本条是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的规定。
目前从事劳务派遣的企业中,作法不一,良莠不齐。运作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都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将工资、社会保险等都规定清楚,同时与接受单位都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两个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如果劳务派遣工被接受单位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的劳务派遣单位还要与接受单位谈判,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有一些劳务派遣单位由于自身实力和认识等原因,很少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如不参与招聘,在接受单位完成招聘工作后,只是补签劳动合同。平时对劳务派遣工很少关心,除了每年年初签订劳动合同外,几乎没有什么联系,更没有履行相应的保障义务。在劳务派遣工在接受单位的工作结束后,劳动合同也自动结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这些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工与接受单位都表示不满。有的劳务派遣工认为其与劳务派遣单位没有什么关系,双方之间缺乏基本的沟通。有的接受单位认为劳务派遣单位只知道收取管理费,其他一律不管,相反接受单位为了稳定员工队伍,履行了很多劳务派遣单位的职能,非常不公平。
应当说,劳务派遣方式更多的是资本的选择而不是劳动者的选择,因为企业的目的是以此降低用工成本,因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极易受到侵犯,对其进行立法规范就显得格外重要。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压力巨大并将在相当长时期内持续,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构成就业市场中劳动力的主要部分。有些劳动者或就业能力较低,或流动性较大,劳务派遣所提供的短期、临时的工作适应了这些劳动者的需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的压力。但是由于我国劳务派遣还基本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造成劳务派遣单位滥用劳务派遣,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即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将劳务派遣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另外,还有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禁止性规定,即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人员退回手续如何办理?
各位要记住,劳务派遣工并不是想用就用,想退就退的。因为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被派单位和派遣期限的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员工退回,对派遣单位来讲,是变更与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行为,而劳动合同是不能单方面变更的。就算用工单位要退回劳务派遣人员也要在条件符合的情形下才能退回。

劳务派遣用工是什么企业都能使用的吗?2222
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可以简化企业用人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降低成本费用,达到企业可以自主灵活用工,所以劳务派遣用工一直都受到企业的青睐。但是各位可要了解清楚并不是什么岗位什么用人单位都是可能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下面【微蜂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名位可以一起来看看。

10000家限期整改!6加终止经营资格!这些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出事了!
近日,市人社局公布市直劳务派遣服务机构2019年审验结果。焦作华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26家劳务派遣经营机构年审合格,河南正源咨询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等9家劳务派遣经营机构年审不合格,终止焦作众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6家劳务派遣经营机构经营资格。

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标准是如何判定的?
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工到企业工作,但是实际上劳务派遣工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劳务派遣工与企业只是劳务关系而已,一般派遣的是普工或生产工这类的岗位。通常来说劳务派遣公司在招聘劳务派遣工之前就与员工讲清楚该职位的薪酬待遇,以免后面出现纠纷。那么,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标准是如何判定的呢?

为什么企业要选择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合作
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的时候无非是解决用工上的问题,比如员工招聘的问题、弹性用工的问题、员工工资的发放、员工的社保问题以及用工风险的转移等等,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依然受企业的欢迎,当然,选择劳务派遣是也是要注意选择专业靠谱的劳务派遣公司,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不能因为贪便宜嫌麻烦随便找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合作,要不然不仅没有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反而引发一堆麻烦。为什么经常会有劳务派遣公司坑人的这种负面声音,其中就不乏一些不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带坏了行业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