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常见法律问题解析【微蜂网劳务派遣机构】
劳务派遣常见法律问题解析 来源:王胜利律师 2020-03-07 24012 人看过 劳务派遣常见法律问题解析 1.“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如何界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对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有不同的解读。有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系一强制性条款,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如果在非临时性、非辅助性或者非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那么就可以认定用工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为直接的劳动关系。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规定,属倡导性规定而非强制性规定,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不能因为在非临时性、非辅助性或者非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而被认定为直接的劳动关系。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前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曾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做了界定,用工单位一般在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或者因原在岗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临时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顶替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但在正式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并未出现上述条款。但有地方规定对何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做了界定,并规定了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法律后果。 比如,《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工作岗位;辅助性岗位是指为用工单位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工作单位;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直接用工因休假、培训、服役、工伤等情况不能提供劳动而暂时由被派遣职工代替的工作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用工单位与被派遣职工直接建立劳动关系: (一)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使用被派遣职工的; (二)使用未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被派遣职工的; (三)被派遣职工人数超过本单位从业人员百分之三十,未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被派遣职工人数超过本单位从业人员百分之五十的; (四)临时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职工存续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 (五)使用合同期满的被派遣职工逾期未续签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职工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劳务派遣的禁止性规定行为的。 2.“同工同酬”如何界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关于“同工同酬”问题,在实践中亦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是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从事相同的工作,那么二者就应当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是相对的,由于劳动者因各自经历、资历、技能等各不相同,所获报酬不可能绝对一致。用工单位应当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工作业绩的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的非派遣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对于上述两点观点,笔者赞同第二种。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劳务派遣机构,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与传统用工方式下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一对一直线型法律关系不同,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形成三角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是指雇佣被派遣劳动者,并使其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者;用工单位,是根据与劳务派遣单位的约定,实际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是受劳务派遣单位雇佣,并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是劳务派遣的对象。 3.是否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制签订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那么对于上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制签订条款,是否也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对此,在实务中亦有争论。 有观点认为,由于《劳动合同法》并未排除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适用,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制签订条款同样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并未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制签订条款也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因此推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制签订条款不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未见有支持上述第一种观点的司法判例,笔者也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而且有些地方的裁审意见已经明确支持第二种观点。 比如2009年12月14日发布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十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请求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但劳务派遣单位同意的除外。” 4.什么情形下,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派遣机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款,在上述八种情形下,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并且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据同样的理由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在上述八种情形之外,用工单位是否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在实践中有三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被派遣劳动者的退回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只有在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总共八种情形下,用工单位才可以退回,即退回法定化。 第二种观点认为,只要劳务派遣单位允许,用工单位可以随时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即退回任意化。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只要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事先约定哪些情形下可以退回,那么出现了这些情形的,用工单位就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即退回约定化。 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笔者更倾向于第三种观点。 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仅仅是指用工单位可以在八种情形下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据同样的理由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未禁止在这八种情形下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 因此,除了上述法定退回情形之外,应当允许当事人之间就退回情形进行约定。 而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形下,用工单位不得在上述法定退回理由之外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相应的情形应当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两方之间或者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三方之间进行约定,如果仅仅是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进行了约定,但是在和劳动者的合同中没有进行约定,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不能直接适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有哪些方式 劳务派遣有什么作用 引用法条: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特邀律师: 代伟律师 重庆江北区 代伟律师,中共党员,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盈科全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运管中心重庆分中心副主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来访接访律师,重庆电视台都市频道嘉宾律师,重庆广播电台《身边说法》节目嘉宾律师。曾先后在国有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任职,对企业运营风险防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用工风险及应对有深入研究。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曾被永川区委、区政府授予法制建设先进个人称号。从事法律工作10余年,成功办理数百件民商事案件,为几十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曾办理张柏芝、李晨、薛佳凝等影星诉成都某公司案件,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专业领域: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法律事务。详细>> 在线咨询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知识 劳务派遣转为劳务外包员工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2020-12-02187 人看过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用工形式,其中就包括劳务派遣。而劳务派遣本身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工伤,比如辞退的补偿金问题。那么,劳务派遣转为劳务外包员工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本文,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劳动关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1148 人,获好评率 100% 代伟律师,中共党员,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盈科全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运管中心重庆分中心副主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来访接访律师... 民法典的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是什么 2020-11-19159 人看过 劳务派遣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用工形式。我国目前采取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主,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作为补充的用工形式。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当出现损害责任时,这一责任会在同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之间产生。那么,《民法典》当中,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是什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解答这一问题。 劳务派遣有哪些法律规定 2020-11-14182 人看过 劳务派遣有哪些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1、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许可证年审需要哪些材料 2020-11-100 人看过 现在社会上的企业用工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就有一种以劳务派遣方式的用工形式。有些网友注册了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但不知道劳务派遣许可证年审需要哪些材料。网友们想知道劳务派遣许可证年审需要哪些材料,为此华律网小编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劳务派遣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2020-11-100 人看过 现在用工人数众多的企业,多数工人都是以劳务派遣方式的。网友们对于劳务派遣相关知识不是很了解。有些网友注册了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公司,但不知道劳务派遣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网友们想知道劳务派遣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为此华律网小编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热门律师推荐 城市直达: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天津律师 重庆律师 石家庄律师 太原律师 长春律师 哈尔滨律师 南京律师 福州律师 南昌律师 济南律师 武汉律师 长沙律师 海口律师 成都律师 贵阳律师 西安律师 兰州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沈阳律师 杭州律师 合肥律师 郑州律师 广州律师 南宁律师 昆明律师 拉萨律师 西宁律师 银川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展开 热门城市: 衡水律师 大同律师 吉林律师 黑河律师 苏州律师 福建律师 上饶律师 烟台律师 随州律师 湘潭律师 万宁市律师 资阳律师 毕节律师 陕西律师 酒泉律师 锡林郭勒盟律师 抚顺律师 绍兴律师 芜湖律师 济源市律师 茂名律师 钦州律师 保山律师 阿里律师 海北律师 中卫市律师 喀什律师 展开 专业律师: 西安劳动纠纷律师 南宁劳动纠纷律师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 哈尔滨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钦州劳动纠纷律师 福建劳动纠纷律师 黑河劳动纠纷律师 锡林郭勒盟劳动纠纷律师 中卫市劳动纠纷律师 大兴安岭劳动纠纷律师 拉萨劳动纠纷律师 延安劳动纠纷律师 天水劳动纠纷律师 青岛劳动纠纷律师 白沙县劳动纠纷律师 广元劳动纠纷律师 吉林市劳动纠纷律师 市区劳动纠纷律师 四平劳动纠纷律师 晋城劳动纠纷律师 吕梁劳动纠纷律师 铜陵劳动纠纷律师 焦作劳动纠纷律师 通辽劳动纠纷律师 台北劳动纠纷律师 房山区劳动纠纷律师 安阳劳动纠纷律师 昭通劳动纠纷律师 潍坊劳动纠纷律师 展开 法律知识: 劳动关系: 离职补偿金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 试用期工资标准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实习期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劳动法辞退赔偿 裁员补偿标准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区别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 展开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程序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 工伤赔偿协议书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咨询 展开 工伤认定: 尘肺病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程序 上下班途中工伤 工伤事故处理 工伤认定范围 展开 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程序 农民工工资 公司怕不怕劳动局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展开 劳动法规: 劳动法 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展开 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工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违约金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试用期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 展开 劳动保障: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拖欠工资怎么办 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了怎么办 放假安排 工龄如何计算 年假计算方法 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丧假的规定 探亲假最新规定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展开 办事指南: 劳动监察机构: 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展开 健康证: 健康证在哪里办 办健康证多少钱 健康证体检项目 健康证办理 展开 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规定 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 展开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上调 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 展开 平均工资: 社会平均工资 城市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怎么算 展开 工龄: 认定工龄 买断工龄 工龄怎么算 工龄工资 展开 个人所得税: 加班费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规定 展开 社保: 怎么查社保卡缴费记录 社保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卡有什么用 社保卡办理 展开 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 商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农村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要交多少年 养老保险查询 展开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如何领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展开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展开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 商业医疗保险种类有哪些 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个人医疗保险 展开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展开 低保: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如何申请低保 农村低保标准 低保申请条件 展开 政府补贴: 扶贫贴息贷款 政府补贴免息贷款 政府补贴形式 展开 政府办事服务: 征地赔偿标准 医疗救助 公证处公证费用 扶贫政策有哪些 展开 证件办理: 就业证在哪里办 老年优待证办理 失业证办理 残疾证办理 展开 政府职能部门: 民政局的职责 司法部的主要职能 公安局的职责 人社局职能 展开 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交税吗 节假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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