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三性”新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政策-劳务派遣公司
自从颁布了劳动合同法以后,市面上开始出现更多数量的劳务派遣公司,其用工规模也得以扩充。
然而,数量增多,必定存在不规范经营的现象,待遇、合法权益等均不能保障。
为此,针对派遣劳务新规定【广州微蜂网劳务派遣机构】特别整理出了关于派遣用工一些新规定。
仅供大家作参考。
关于劳务派遣“三性”新规定:
现行法规定,派遣用工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派遣中出现了更多的用工数量,甚至有些企业已经突破了岗位范围的“三性”。
在主营岗位中,和一般岗位中则大量使用。
为严格限制派遣用工,新法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在替代性、临时性以及辅助性等基础上实施,针对不同岗位的含义做好界定,临时性时间应低于6个月。
从上述规定可知,国家对派遣用工方式进行规范的主要新规定有三个,一是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二是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10%;三是实施派遣劳务新规定设定了过渡期。
国家对派遣用工方式所做的上述三方面的新规定表明,国家对劳务派遣用工现状的规范遵循了“存量容忍,增量控制,逐步解决”的原则;体现了“岗位限制,数量控制,权益保障(同工同酬)”等具体内容;对派遣的规范设定过渡期之目的有三个,一是防止形成规模性清退,造成失业问题;二是避免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三是尽量不妨碍用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
综合国家对派遣用工有关“三性”、“比例”和“过渡期”的新规定及其立法思路和目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规范、调整派遣用工过程中,
大致可按以下四个阶段思考操作方案:
第一阶段,2012年12月28日前,已经施行劳务派遣用工的,被派遣人员不强制要求必须符合“三性”规定,也不受“10%比例”的限制。
第二阶段,2012年12月28日、特别是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期间,新施行派遣用工的,被派遣人员应当符合“三性”强制性规定,但可不受“10%比例”的限制。
第三阶段,2014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期间,新施行派遣用工的,被派遣人员既要符合“三性”强制性规定,又要履行民主程序对“三性”岗位予以确定,然而暂时可不受“10%比例”的限制。
第四阶段,2016年3月1日以后,施行劳动派遣用工的,被派遣人员既要符合“三性”的强制性规定,还需履行民主程序对“三性”岗位予以确定,又要执行“10%比例”的强制性规定。
声明:本文原创为微蜂网劳务派遣机构,转载请说明来源:http://www.zhaocait.com/
文章标签:

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人员退回手续如何办理?
各位要记住,劳务派遣工并不是想用就用,想退就退的。因为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被派单位和派遣期限的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员工退回,对派遣单位来讲,是变更与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行为,而劳动合同是不能单方面变更的。就算用工单位要退回劳务派遣人员也要在条件符合的情形下才能退回。

劳务派遣用工是什么企业都能使用的吗?2222
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可以简化企业用人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降低成本费用,达到企业可以自主灵活用工,所以劳务派遣用工一直都受到企业的青睐。但是各位可要了解清楚并不是什么岗位什么用人单位都是可能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下面【微蜂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名位可以一起来看看。

10000家限期整改!6加终止经营资格!这些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出事了!
近日,市人社局公布市直劳务派遣服务机构2019年审验结果。焦作华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26家劳务派遣经营机构年审合格,河南正源咨询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等9家劳务派遣经营机构年审不合格,终止焦作众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6家劳务派遣经营机构经营资格。

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标准是如何判定的?
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工到企业工作,但是实际上劳务派遣工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人,劳务派遣工与企业只是劳务关系而已,一般派遣的是普工或生产工这类的岗位。通常来说劳务派遣公司在招聘劳务派遣工之前就与员工讲清楚该职位的薪酬待遇,以免后面出现纠纷。那么,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标准是如何判定的呢?

为什么企业要选择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合作
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的时候无非是解决用工上的问题,比如员工招聘的问题、弹性用工的问题、员工工资的发放、员工的社保问题以及用工风险的转移等等,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依然受企业的欢迎,当然,选择劳务派遣是也是要注意选择专业靠谱的劳务派遣公司,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不能因为贪便宜嫌麻烦随便找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合作,要不然不仅没有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反而引发一堆麻烦。为什么经常会有劳务派遣公司坑人的这种负面声音,其中就不乏一些不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带坏了行业的名声。
我同意